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学省党代会精神 迎党的十九大召开”党员考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7﹞40号)要求,做好全校党员考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主要内容
考学对象是学校全体党员,考学时间截止至9月22日。考学内容包括党章党规党史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内容等。
二、考学具体形式
考学采用网络考学形式,党员可用电脑或手机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http://www.gdycjy.gov.cn/),点击页面飘窗进入“2017年党员考学”专区选择省委教育工委发文高校单位,点击自己所在的学校进行考学。专区分学习和考试两个板块,党员可在学习板块在线学习,在考试板块考试和查询成绩。党员登录系统答题时,系统将随机生成50道考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满分100分。答题不限时长,答题完毕即显示考学成绩,每人可多次作答,系统取最高分为个人成绩。党员本人可在考学期间随时登录系统查询成绩,党组织也可登录系统随时查询党组织党员考学情况。
三、考学情况统计和总结
考学共设参考人数、参考率、满分人数、满分率、平均分等5个统计指标,请各党总支部和直属党支部于9月22日前将党员考学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党委办公室(行政楼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0978955@qq.com。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部和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考学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考核工作,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党员教育的一项常态性制度性工作抓牢抓实,统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督促考核,确保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党员参加考学,注意师生党员特点,有针对性的采用不同举措进行发动。各党总支部和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参加考学。坚持和完善年老体弱党员上门送学、流动党员网络送学等结对帮学制度,确保党员考学实现全覆盖。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建立考学督查考核工作,各党总部支部和直属党支部每周定期将党员考学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分析和通报,将其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将考学压力层层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
(四)及时总结归纳。要借鉴以往考学工作经验,针对性的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向党委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联系人:翁琳、赵晓旋;联系电话:22245831(5831)。
附件:党员考学情况统计表
党委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