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梁琪翊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次数:2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要求,学校定于3月举办第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班主要培训发展对象。

二、学习目的和授课内容

(一)培训目的

本期培训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员认真、系统地学习党建理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争取早日加入光荣的中国共产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二)培训内容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选学;党章学习与讨论;实践课堂;视频学习。

三、学习方法及考核

培训班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党的知识和历史与发展对象的思想实际相结合,把集中培训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把专题讲座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帮助学员深入理解所学内容。学习结束后,每个学员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审阅评定。学习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学员学习期间的考勤情况、参加讨论、实践课堂和视频学习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于320日(周三)前将培训结果填写到《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F104)。

四、组织领导

1.本期培训班课程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开班授课,部分课程包括专题选学、党章学习与讨论、实践课堂等内容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本通知安排组织实施。

2.各基层党组织要发动并指导发展对象注册使用“学习强国”,组织发展对象使用“学习强国”进行专题视频学习。

3.各基层党组织在党校开课前做好动员,强调党校的纪律要求,协助党校做好管理、教学、考核等工作,确保学习质量。

4.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员/组长到开班现场进行考勤,开班后15分钟内将考勤结果提交给组织部现场工作人员/学生助理。

五、注意事项

党校集中授课期间,学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按指定位置就坐。

关于举办第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doc

来源: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