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红红脸 出出汗”成为常态
共14项,包括:
1. 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2种情形;
2. 经纪律审查后仅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检讨)、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等12项组织措施。
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共21项,包括:
1. 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2项党纪轻处分
2. 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等4项政纪轻处分
3 取消荣誉称号、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终止(罢免、撤销、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罢免)当选资格、终止代表资格、停职(停职检查)、调整(调离)职务(岗位)、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安排提前退休、降低退休待遇、其他组织调整类措施15项组织措施。
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共12项,包括:
1.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3项党纪重处分
行政撤职、行政开除等2项政纪重处分
2. 降职、取消退休待遇、解聘、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组织除名(劝退)、其他重大职务调整类措施等7项组织措施。
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共2项,包括: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2种情形。
“三个区分开来”
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这一观点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辩证施策,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通过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可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真正敢做事、敢担责。同时,“三个区分开来”也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落实,旨在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来源 | 魅力靳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