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先打工PK先创业”的思考
本网讯 全国政协全会3月11日举行主题为“政协委员谈促进就业”的集体采访。政协委员们在“大学生是先就业还是先创业”的话题上针锋相对(见羊城晚报2010年3月12日a4“毕业了,打工还是当老板”一文)。
“大学生是先就业还是先创业”的话题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讨论起来往往缺少“和谐气氛”,会形成“针锋相对”的热闹场面。
选择“先打工”的北京新东方董事长兼总裁俞敏洪委员认为:创业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失败的,“请不要一毕业就创业,除非你是比尔•盖茨”,并认为,想着怎么做生意,因此忘掉了大学四年应该认真学习,同时认为,创业失败不懂反思,通常会怨社会不公平。他“请问有几个老师能够教学生真正的创业水平以及创业中间遇到困难的讲解?”(原文如此)为此,应该“泼凉水”。这些话确实反映了某些大学生创业及某些大学创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选择“先创业”的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委员则认为:中国人天生善于创业,“一个社会创业者越多,整个社会生产要素的组合就越丰富越活跃,一人创业就能带动一些人就业的效应”,“要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建议在学校里培养年轻人要有抱负,“到大学里读书,未来就要到社会上去闯,要创事业”。
大学生毕业后,并非都是“先打工”或“先创业”的诀择。创业除了相应条件之外,还与“意愿”、“形势”有关。在现实中,绝大多数人是能就业则先就业,能创业则先创业,它是“亦此亦彼”的诀择, 创业的学生毕竟是少数人。现在,大学毕业生吸取师兄师姐的经验教训,在创业问题上越来越理性,而很少“情绪化”。
“先打工还是先创业”争论的背后,似乎隐藏着一个传统观念:老板才是创业者,创业是老板的事;打工者只是为老板干活的,创业与打工者无关。这种观念在社会上比较普遍,如果在初次创业及初生期的小企业里,这种观念还说得过去,而在大型企业、企业集团、跨国公司,它们往往面临“再次创业”的问题,这种观念就不大适用:
首先,“打工者”可以同时是“创业者”。再次创业往往不是老板个人及企业高层几个人的事,而是“团队”的事,也是打工者的事,有的“创业项目”就是由打工者提出并实施,没有“打工者”的参与,再次创业项目很难实现,在这里“打工者”同时就是“创业者”。
其次,“打工者”可以转化为“老板”。有些掌握有高新科技和善于经营管理的高级“打工者”,以其“无形资产”入股,成为“股东”, 加入“老板”行列,成为企业“创业群体”、“老板群体”中的一员。
以上是通常的创业理论和股份制理论及常见的企业现象,它要求大学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思维,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为社会输送创新创业型的“打工者”、“创业者”。
我国正在展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高校也在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创新创业的实践性教学,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一样,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要解决这样那样的难题。与同坚信经济发展方式能成功转型一样,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也一定能成功转型。
(责任编辑: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