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相关助学工作通知
(责任编辑:陈倩英)
本网讯 需申请2009-2010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做好以下工作:
1、下载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各一式两份。 点击下载
2、持表学生利用假期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注:1、贷款时所使用的困难证明不能替代;2、村委会一级的证明无效,需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并按申请审批表上的要求粘贴好材料。
3、2009年9月7日—9日,由学生本人将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资料交辅导员,未按规定时间内上交贷款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申请。
时间:Dec 17, 2010 11:32:00 PM
录入者: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