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转发学校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正式通知,请按照通知精神与要求执行。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 知
各学院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2019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按照规定及时与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建立组织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务必使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能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按照《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自2019年4月8日起,我省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同时取消暂缓就业政策。各学院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应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前开展一次毕业生党员的专题教育,增强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使毕业生党员认识到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指导毕业生党员准确登记信息,要求毕业生党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觉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和办法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根据党员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党员毕业离校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出学校。
l.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务必在离校前办妥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的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区)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不保留在学校,应转移到以下党组织之一:
(1)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生源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3)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区)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上述1、2两种情况,毕业生须事先与准备转往的党组织取得联系,询问清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具体名称,确保组织关系转出成功。
3.出国留学和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申请保留在毕业时所在基层党组织,但必须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出国(境)前,须提交《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附件1),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基层党组织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保留组织关系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各基层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每半年至少联系一次,并做好记录)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回国后,依据有关规定,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附件2),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出国(境)定居应办理停止党籍。
4.暂时无法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需填写《离校毕业 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登记表》(一式三份,个人、学院、党委组织部各存一份),学院党总支部要写明党组织联系方式、党支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党员联系党组织,经学院党总支部审批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将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原单位。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
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必须使用“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 行转移。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已实现无纸化办理,无需携 带纸质版介绍信(除个别单位专门要求必须有纸质版介绍信)。 转往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日程安排
(一)5月31日前:核对毕业生党员信息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党务系统里的毕业生党员信息:1.核对毕业生党员的个人身份是否录为“大学本科毕业年级学生”;2.核对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生日、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是否正确。3.核对党员身份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已发展、已转正而未录入系统的情况。以上信息如有误需修改的,请本单位党务系统管理员直接在党务系统中进行修改。核对无误后,在系统里导出名单,加上毕业生党员的学号信息,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gwngdwk@163.com。
(二)6月10日前:填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各学院组织填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附件3),由毕业生党员向转往单位党组织询问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具体转往单位党组织名称(具体范例见附件4),并认真进行登记。
关于备注栏的填写:1.如因出国(境)原因保留组织关系的, 请在“备注”栏中标明“出国”学习/工作”(出国境学习但组织关系转出的不需要备注); 2.如在广外升学读研的党员,在“备注”栏中标注“转往广外**学院读研”;3.如转往省外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要在“备注”栏标注“转往省外”。
在与毕业生党员、转入单位核对无误后,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及《201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到党委组织部邮箱gwngdwk@163.com。(请各学院认寘核对后再上报,避免出现大面积返工情况)
(三)6月13日前:党委组织部审核《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由党委组织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审核,并及时反馈给各学院。
(四)6月22日前:毕业生党员签领《介绍信》
各学院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通知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领取《介绍信》,通知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到党委组织部,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上签字。
四、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到2019年6月。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毕业生离校前应及时讨论、审批预备期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转正事宜。并及时将其党员材料归档。各学院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并于6月1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1.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要求:
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期满之后)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公示;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2.预备党员转正的材料要求:
转正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关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党籍材料的归档。毕业生预备党员离校前,基层党组织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党员档案,以便与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预备党员毕业生入党相关材料暂不归入其人事档案,由党委组织部代为保管,待其转出组织关系时由党委组织部寄出。
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归档。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有关党组织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培养登记表》等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其本人人事档案。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传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三)毕业生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单位党组织。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外,在未到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前,如工作变动,可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持有原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不予办理,按《党章》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内,若接收单位有变动,必须在原接收单位在系统接收前回党委组织部办理。
请各学院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由各单位的书记具体负责,带领党务系统管理员和毕业班辅导员共同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防止出现漏登、漏转、错转情况。
联系人:赵晓旋,联系电话:22245831。
附件1.《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
申请表》
附件2.《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
附件3. 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登记表
附件4.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附件5.《介绍信》填写说明及范例
附件6. 201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
附件7. 2019届毕业生党员名册
(以上附件见党建工作群)
党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