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刘娜副教授获“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发布者:管理学院-何诗莹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10

本网讯 近日,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发布《关于表彰2023年广东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的决定》,我院刘娜老师获“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称号。

刘娜老师获“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称号

刘娜老师坚信站稳讲台是一个教师最基本的要求,她始终践行课前准备好,课中组织好,课后辅导好的“三好”原则,在教学中严谨细致,注重师生交流,指导学生申报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关注学科前沿动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提高学术水平,主持多项省部级、市厅级课题,曾获多个省级教学奖项,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

据悉,该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经过相关专业委员会初评、专家组评审以及公示后,此次共表彰了122名民办教育优秀校长(园长)、423名民办教育教育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