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面向各教学单位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指委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二、委员组成
(一)以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为主。
(二)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近5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坚持为本科生授课。
4.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专项工作类教指委人选可适当放宽。
5.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指委任职。
(二)分类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不同类别教指委委员推荐另需满足如下要求:
1.综合类教指委专家原则上应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主要领导,熟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综合管理工作,每校限推1人。
2.专业类教指委实行限制申报,学校须建有相应的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专业综合实力居全国前30%。符合条件的高校每类教指委限推1人,且所推专家专业背景契合任职要求;其他高校如有特别优秀候选人,在充分陈述理据的前提下,可推荐1名专家作为备选,每校推荐全部备选专家总数不超过2人。
3.课程类教指委专家一般应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且所授课程与教指委类别密切相关,每校每类限推1人。
4.专项工作类教指委专家应在专业背景契合的基础上,具有相关工作履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每校每类限推1人。
同等条件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和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排名前5)、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有国家教指委相关任职经历者及女性专家优先。
四、其他要求
(一)推荐专家时,应注明是否推荐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担任主任委员,须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秘书长人选不计入推荐限额)。
(二)推荐专家总数3人(含)以上的,45岁(含)以下专家数应不少于所有推荐人员总额的30%。
(三)鼓励通过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上届国家教指委等途径拓宽推荐渠道,积极争取入选名额。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对所推荐的专家相关信息核实后,填报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6月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gwngjwc5610@163.com。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无效推荐。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指委委员的遴选推荐通知.rar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专家信息推荐表
3.专家信息推荐汇总表
4.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类别
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