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通知重申教师行为“六条禁令”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海燕发布时间:2014-08-31浏览次数:989

针对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送礼风”,教育部29日发出通知,重申了对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6条禁令”,同时,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现象纳入监督范围。

教育部提示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紧盯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开学等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

同时,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教育部表示,凡是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将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查直办,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还要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除在教育部网站公开外,还要通过中纪委网站指名道姓进行曝光。(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


时间:Aug 31, 2014 7:41:00 PM   


录入者:孙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