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通过全国高校计算机水平考试学生的暂行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19浏览次数:1180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水平、提高我院学生全国高校计算机水平考试的通过率,特制定如下奖励暂行办法。
1、    奖励对象
报名参加我系举行的全国高校计算机水平考试考前强化辅导班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
2、    奖励条件
A: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在98分以上(含98分)的学生;
B: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在9597(含95分)的学生;
C: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在9094分(含90分)的学生;
D: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在8589分(含85分)的学生;
3、奖励办法
A:对符合上述条件A的学生奖励现金300元;
B:对符合上述条件B的学生奖励现金80元;
C:对符合上述条件C的学生奖励现金40元;
D:对符合上述条件D的学生奖励现金20元;
4、奖金发放办法
一级:在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正式公布一个月内,由我系统计各班学生获奖情况,将各班的奖金总额一次性发放给各班班长,再由班长发放给每个获奖学生。
二级:在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正式公布一个月内,我系会公布获奖励名单,留意信息系网站。获奖励学生请自行到A204领取。
5、此奖励办法适用于我院参加2012年第二次全国高校计算机水平考试且报名参加辅导班的学生。 
时间:Nov 19, 2012 3:52:00 PM   

录入者:冯春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