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阳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10

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高校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确认和本金延期等相关工作,加强贷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学生申请流程如下:

借款毕业生专升本、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学生毕业前提出申请,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市、区)教育局或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学生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高校存档备查。

二、组织毕业确认

学院要组织助学贷款学生在61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同时督促学生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信息。各学院应导出毕业确认表给学生签字确认,高校与学生各留一份毕业确认表留底备查。各学院要加强抽查审核,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学生由高校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并由县(市、区)教育局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系统操作方法: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根据系统指引完成所有信息的更新后方可进行申请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资料维护”功能中填写并更新信息后,再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加强诚信教育

为助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国务院决定2024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无需学生进行任何操作;本年到期本金延期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各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充分利用学生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加强对贷款毕业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贷款毕业生做到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