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为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院于上学期末组织了第二批精品课程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经各系(部)申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并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冯清高负责的《高级英语》等13门课程进行立项。为保证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的资助
经学院批准立项的项目,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按照《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南国院〔2009〕97号)执行。项目经费可用于资料收集、图书购置、调研、多媒体课件制作等开支。
二、立项项目的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由学院立项,教务处负责项目的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要把握好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经费,提高项目建设水平。项目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若需调整的,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在项目阶段检查中如发现负责人不能胜任承担建设任务,将终止经费资助或责成所在单位更换负责人。项目完成后,负责人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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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时间:Mar 24, 2011 11:30:00 AM
录入者:常文芳